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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本會106年藥師獎選拔作業規定

一、依據本會藥師獎選拔作業細則辦理。
二、評選資料時間: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請各會員推薦或自薦,並於民國106年1月23日(含)前將推薦表、推薦事蹟表及佐證資料以郵局掛號寄送公會辦理(以郵戳日期為憑),另將電子檔(含佐證資料)寄至公會電子信箱(hcpahcpa@gmail.com),彙整後送理監事會議評選。
四、相關資料如附件。

附加檔案大小
027xin_zhu_xian_yao_shi_gong_hui_106nian_yao_shi_jiang_2.pdf160.43 K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