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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為促進會員間情誼,鼓勵創建社團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 主旨:本會為促進會員間情誼,鼓勵創建社團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說明:
一、 新竹縣藥師公會(以下簡稱本會) 為增進會員間情誼及身心健康,鼓勵從事正當娛樂及休閒活動,輔導會員成立及參加社團,特訂社團創建辦法。
二、 本會會員8月13日起可自行組建公會社團,由創辦者招集十五位(含)以上會員予以成立,並每年(1月1日至12月31日)提供社團補助款三萬元整。
三、 社團應置社長一人綜理社務,由社員互選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,社長之異動應即時通知本會。
四、 社團之成立需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予以成立,社團之解散,應提報理監事聯席會備查。
五、 社團補助款項目包含指導老師、場地費用及與活動相關之餐飲、耗材支出…等;經費補助,以實報實銷為原則(上限三萬元整)。
六、 各社團活動時間由社長調查並公告。
七、 社團每季應定期舉辦1次以上活動,每次社團成員(公會會員)參與率需超過五成,社團成員每年需出席一場(含)以上社團活動,並將活動內容副知本會。
八、 社團活動未達前項規定時,經本會勸導而未改進時,本會可予以改組或取消補助款。
九、 社團成立後,社團相關資料將公告於公會群組。
十、 會員眷屬也可一同參與本會社團活動(無人數限制),因受限於場地大小或教練規定除外。
十一、 若有未加入公會Line社群之會員還請加入新竹縣藥師公會社群,社群連結:https://reurl.cc/dWjRMz
十二、 本會保留隨時修改、變更、暫停或終止之權利,若有其他未盡事宜,悉依本會相關規定或解釋。

附加檔案大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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